課程名稱 |
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GENERAL PRINCIPLES ON COMMERCIAL LAW AND CORPORATION |
開課學期 |
95-1 |
授課對象 |
財法組 |
授課教師 |
林仁光 |
課號 |
LAW330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8000 |
班次 |
03 |
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11 |
備註 |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51AndrewCorporation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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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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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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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
授課方式以講述為主,並配合時事與案例討論。上課時,將以投影片輔助教學之進行。上課禁止錄音。 |
課程目標 |
教學目標 使同學能學習到商事法之基本概念。課程重點在於使同學瞭解商業組織之型態,並以公司型態為討論重心,使同學能從課程中學習公司之設立、公司內部之權力結構、股東與董事之權利與責任、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運作、公司之資金來源及公司與股東間之權利義務等議題。
商事法及公司法的學習,除了法律之外,對於商業活動進行之瞭解,亦相當重要。因此,鼓勵同學多嬝狐]經新聞,以增進學習效果。此外,本課程強調由會計及財務之角度,說明公司法制之規範,使同學能徹底瞭解公司之運作與法律之規範目的。 |
課程要求 |
預習,課程參與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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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4:00~15:00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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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柯芳枝,公司法論(三民書局)
王文宇,公司法論(元照出版)
劉連煜,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平時成績 |
10% |
課程參與情形,平時作業。 |
2. |
期末考試 |
90% |
期末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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